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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脑瘫的预防?(第一节)
 

第一节,出生前的预防 

  脑瘫发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有报道说,80%的脑瘫可找到明确的致病原因,但至今仍有15—20%的病例原因不明。一般认为,在整个妊娠过程中,特别是产前的3个月内,任何致病因素如果影响到胎儿大脑的开形成和正常发育,都可导致脑瘫的发生,其中胎儿脑部缺氧、血液灌注量不足,是脑瘫形成的两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在该病的发生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一、实行婚前保健,预防脑瘫,应从婚前开始,实行婚前保健。婚前保健包括: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性卫生、生育和遗传病知识的指导;有关婚配、生育等问题咨询及男妇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
学检查,提出医学意见。对不宜生育的应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据报道,患糖尿病的母亲所生的婴儿,其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要比健康妇女多20—200倍,在这些先天性畸形儿中,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占着相当大的比例。婚前保健为优生打下了基础,是提高我国人中素质,避免和减少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缺陷,防止和阻断遗传病延续的一项重要措施。生育的年龄应当根据我国的国策规定严格执行,不能过早,但也不宜过晚。有报道称,在染色体异常中,大多表现为先天愚型,妇女生育年龄在20—25岁时,其危险为1/2000,而生育的年龄超过45岁时,危险度可达1/50岁时,从中可见染色体异常的发生率与妇女的生育年龄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来说,妇女的生育年龄宜在35岁以前为好。
二、搞好孕期保健,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已婚妇女节在受孕后的280天中,是胎儿在母体内吸取养分,逐渐发育成长的过程,遗传、感染、营养不良以及其他理化因素,均可导致胎儿发育不良或致先天性缺陷,因而整个孕期的保健对于母婴的健康都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在妊娠后期,这种保健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一)定期产前检查,孕妇定期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是保障母婴健康的重大措施。在检查时,可由医生向孕妇及其家属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指导,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同时还可及时纠正乳头凹陷,讲授母乳喂养的优越性和操作技艺,为产后4个月内成功地进行纯母乳喂养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患有严重疾病或接触了致畸物质,妊娠后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生应给以医学指导,避免怀孕。若在检查中发现胎儿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缺陷、孕妇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会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均应遵照《母婴保健法》之规定,妥善处理。在妊娠后期,这种检查要频,以及时了解母亲和胎儿的健康状况,纠正异常胎位如孕妇患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应视其程度,选择门诊或住院治疗,以保护母婴安全。要对孕妇进行营养和预防感染的指导,避免不必要的X线照射。研究显示,胎儿的中枢神经中分化活跃的细胞,对X线的损伤十分敏感,可使胎儿发生染色异常的危险性增加,在妊娠的头3个月内应特别注意。此外,孕妇应避免接触有毒物质,不能过度饮酒,否则也会使胎儿的脑部受到损害。
(二)增加营养,孕妇因自身和胎儿发育之需,消耗比一般人要大,故营养素的供给必须充足、丰富,这在妊
娠的最后3个月中尤为重要。妊娠后期,胎儿的发育不但迅速,而且又是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及时为孕妇提供丰富的蛋白质、脂肪、葡萄糖、核酸、维生素、微量元素,对胎儿的正常成长意义重大。研究青蛙,孕妇营养不良常常导致低体重儿的出生或胎儿的脑发育不良,从而引起脑瘫。缺碘母亲所生的婴儿往往有神经系统缺陷表现。母亲缺铁除引起自身的贫血外,还可影响婴儿的智能。为了防治胎儿的脑发育不良,孕妇必须特别讲究营养,不要偏食、挑食,荤素要合理搭配,粗细粮轮食。孕妇不要担心营养好胎儿就大,生不下来而故意节制饮食。对于呕吐较频的孕妇,也应少吃多餐,以供给尽量多的营养物质,有利胎儿的发育。
(三)防止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因孕期发生感染而致胎儿大脑受到损害,这在发展中国家是很常见的。目前认为,弓形虫、风疹病毒辣、巨细胞病毒、肝炎病毒等均为可能使胎儿畸形,造成先天性缺陷。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新生儿约有1/3出现中枢神经病变,从而发生小头畸形和脑钙化。先天梅毒亦能引起胎儿的脑损害。为此,孕妇在整个孕期避免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对预防脑瘫是很重要的。平时,孕妇不宜经常去公共场所活动,特别是风疹病毒流行时节,妊娠头3个月内的妇女须更加留意,以免感染而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孕妇一旦发生了感染性疾病,要及时医治,但应谨慎用药。药物可以治疗疾病,但若使用不当,又可成为致病因素;孕妇如滥用或大剂量应用某些药物,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药物的致畸作用一般与妊娠时间(即药物的敏感期)、药物的种类,剂量和孕妇的个体差异等因素有关。从胚胎发育开始到妊娠的第18天—8周,是胎基的分化阶段,如果在这时候母亲用药不当,就会导致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有致畸的危险;当胎儿的器官分化完善或开始胎动时,这种致畸的率则大为减少。由此可见,药物致畸的时间主要在妊娠的头2个月内。在此期内如需用药,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切不可滥服或盲目投服,以避免胎儿先天性缺陷的发生。据目前所知,抗恶性肿瘤药物(如氨甲喋呤、6—MP、5—FU、环磷酰胺等),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纳、扑痫酮等)、大剂量的可的松,均无可使胎儿产生畸变。此外,反应停、D860、阿斯匹林等可导致流产、死胎、发育不全,青霉素行四环素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也证实有致畸作用。药物的剂量与致畸作用有显著的关系,一般说,剂量越大,致畸率则越高,但平时常规的用药量对胎儿是无显著的毒性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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